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5月22日召开,伴随着这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5月22日召开,伴随着这一消息的公布,市场对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的关注与讨论再次升温。各方普遍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是积极对冲疫情影响的重要宏观政策工具,将推动金融系统服务实体经济恢复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助力金融系统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历史上两次发行:与解决重大金融问题高度相关特别国债是服务于特定政策、支持特定项目需要而发行的国债,具有不列入预算赤字、对支持项目有收益性要求等特征。在今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发行特别国债之前,历史上我国曾两次启用这项工具。1998年,财政部面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定向发行一期30年期特别国债2700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四家银行的资本金。彼时,在亚洲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我国国有银行资产质量有所下滑,资本充足率水平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国际标准8%。1998年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由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决议,此后,财政部、人民银行合力推进特别国债发行并完成向四大行注资。这项举措被认为提高了我国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强化了国有银行的风险处置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系统性金融风险。2007年,财政部发行8期总规模为1.55万亿元的特别国债,期限包括10年和15年,主要目的是购买外汇作为成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即中投公司)的资本金来源。彼时,经常、资本项目“双顺差”推动我国外汇储备较快增长,在强制结售汇制度的作用下,货币发行量也随之被动增长,国内流动性过剩。在此情况下,为缓解流动性过剩问题,同时高效使用外汇储备,2007年6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2007年中投公司成立后,开展国家外汇资金多元化投资,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需要。“特别国债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