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国家畜禽遗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其中,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上图:3月13日,一对凤头鸭在江苏苏州虎丘风景区一榭园池塘内游弋。2019年3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润州凤头白鸭”为国家新的家鸭地方品种遗传资源。(朱桂根人民图片)《目录》以传统畜禽为主,特种畜禽是重要补充今年年初,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养殖户心生担忧:自家的畜禽品种到底属于家禽家畜,还是野生动物?以后还能否继续开展特色养殖?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目录》明确了哪些动物属于家畜家禽,哪些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于《畜牧法》管理,既充分考虑了当前畜牧业生产实际需求,又科学兼顾了未来畜产品安全消费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到,《目录》中既包括猪、牛、鸡等常见的畜禽种类,也有梅花鹿、鸵鸟等特色畜禽。这一畜禽范围是如何界定的?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目录》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科学,畜禽是哺乳纲和鸟纲范围的家养动物,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兼顾多民族生产生活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