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监食生〔2021〕39号gt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
沪市监食生〔2021〕39号br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的通知br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br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食生〔2020〕195号),进一步督促本市乳制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乳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有关事项通知下:br一、工作目标br到2023年底,本市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实现大幅提升,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企业产品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改进,乳制品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乳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关键环节与产品检验管控率达到100%,建立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率达到100%,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自查及报告率达到100%。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与报告率达到100%。br二、工作重点br(一)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br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按照《上海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和报告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制度,每年定期对产品研发、原辅料采购贮存、生产条件、设备状态、产品检验、标签标识、生产记录等方面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报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每年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集团公司每年定期对所属工厂进行检查,鼓励企业选择食品安全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检查评价。br2.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奶源管理,提高自建自控奶源比例,